- 6:40-8:00
- 包括教會的立場聲明,以及網路上各種反對及支持的言論。
- 我知道福音所教導的家庭最能帶來幸福。
- 其他無法獲得這種幸福的人,只要過著不違反耶穌教導的生活,也都不是罪人。我們可以去愛他們,也可以與他們相處。
- 性行為不在法律、道德、或福音規範下的,不論是男女間的或是同性間的,都是錯的。
- 現行的某些制度不管是國家的法律,或是團體的規約,如果沒有全面照顧到其合法的人民或成員的,都應該仔細檢討,加以調整,以利完全其照顧面積。
- 以生養兒女為目的的一男一女的婚姻,是應該鼓勵的,因為它具有人類永續綿延的功能。是一個國家得以續存的基本要件。在法律上,以生養兒女為目的的一男一女的婚姻,應該得到特別的保護、獎勵,甚至要宣導和輔導。
- 任何要以團體方式生活在一起的,國家可以立法予以承認,使其運作有法可據,享有法定權利,也接受法律約束。但不應與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混同,因為其功能本來就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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