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

自立委員會的職責

自立委員會的職責

在審查和規劃支聯會中的個人和家庭的需求時,該委員會可以考慮下列各點:
  • 教導主教和支會議會有關自立的教義,並在他們履行職責時給予支持。
  • 研擬一個簡單的計畫來支持主教,為支聯會自立方面的需求提供幫助。請參考本領袖指南後面的「供委員會思考的問題」。
  • 定期召開自立爐邊聚會,並組織自立小組。
  • 視需要來提供輔導員持續的訓練。
  • 定期訪視自立小組聚會,並與主教和支會議會分享成員進步的情形。
  • 收集和通報當地社區和教會所提供的資源。這些資源可能包括:可以提供協助之人的姓名、政府計畫、就業機會等。當地的自立服務經理也可以提供收集和分享社區資源方面的指導

供委員會思考的問題

  • 我們地區的個人和家庭有哪些自立方面的需求?
  • 我們如何能夠支持主教、定額組和慈助會履行其照顧貧困者的職責?
  • 我們如何更能幫助主教和支會議會,找出和邀請人們參與自立方面的工作?
  • 我們在自立小組聚會期間和聚會後,做哪些事情會更能支持參與者?
  • 我們如何更能幫助那些無法參加或完成自立小組的人?
  • 我們如何更能善用我們地區成員的才能、技能和專業知識?
  • 我們的成員需要什麼樣的教會資源或社區資源,而我們應該如何開發和分享這些資源?
  • 我們如何能夠運用自立方面的工作,來支持支聯會和支會的優先順序?(例如,傳道事工、成員使活躍、年輕單身成人或青少年。)
  • (如適用)我們如何能夠幫助永久教育基金的參與者完成學業及償還貸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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