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7月6日 星期一

寫信給支聯會慈助會會長有關如何運用福音原則施助教會成員


  • 4:10-5:30
  • 這是有關一則投資的案例。檢討其開始時的決策,過程中的決策,和善後的決策。
  • 凡事要有正確目標之外,還必須要有正確的原則,才能把正確的行動方案孕育出來。「自由選擇權」必須建立在用恆的目標、永恆的原則、和對救主及其福音的信心基礎上,才具備有永恆的意義和價值。這是為什麼要學習福音及落實福音才能得救。
  • 曾經有一個家庭分別遊說我們家族的四個家庭,我和我的三個孩子的家庭。他們邀請我們投資。我的孩子們問我,這要如何決定才正確?我的回答是:不論這案子的終極目標有多麼崇高,所提出的方案有多麼誘人的利潤,只要列不出充分的正確投資原則,我們都不應投入。
  • 落實福音生活的決策模式:
    • 第一、凡思想言行都要有正確的目標。正確的目標就是:能够協助個人、家庭、或所愛的任何人達成救恩計畫的階段目標。
    • 第二、達成目標要根據正確原則。正確的原則就是:原則就是一組條件,它限定了達成目標的想法和作法。這些想法和作法都要符合福音原則。
    • 第三、選擇符合上述目標及原則的方案,根據信心來採取行動。必要時,在符合目標及原則的條件下調整方案。
  • 上述的福音生活模式,就是我們在天庭議會的模式:
    • 目標:以家庭為單位,配稱地回到天父的家。
    • 原則:
      • 按照自由選擇權來學習。
      • 根據人們是否遵守誡命來給予祝福。
      • 我們會犯罪,在悔改的條件下,藉著耶穌基督的贖罪,讓我們可以洗清所犯的罪。
    • 方案:
      • 救恩計畫。
      • 個人啟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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